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决策部署,持续保持对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坚决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社会和谐稳定与基层治理秩序,现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
一、举报须知
1. 举报线索必须真实客观,详细写明违法犯罪事实、涉案人员信息、作案时间、地点、具体情节及相关证据材料,严禁捏造、歪曲事实,不得诬告、陷害他人。对借举报之名故意捏造事实诬告、诽谤、虚假举报的,一经查实,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2. 我院严格执行保密制度,对所有举报人的个人信息、举报内容严格保密,坚决保护举报人的人身、财产安全,严厉打击报复陷害举报人的违法犯罪行为。
3. 已向公安、纪检等部门举报的线索,无需重复举报,相关部门将统筹核查、联动处置。
二、线索举报方式
为方便群众举报,我院开通多渠道线索举报途径,群众可实名或匿名如实举报:
1、全国统一线上举报平台:通过网上搜索全国扫黑办“12337”智能举报平台或点击中国长安网、中央政法委长安剑微信公众号等链接登录举报平台,填写相关信息并提交。
2、电话举报:武冈市人民法院扫黑除恶办公室 0739-4256512(工作日上班时间受理)
3、现场举报:武冈市武冈大道182号 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线索举报窗口、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办公室(工作日上班时间受理)
4、信件举报:武冈市武冈大道182号503办公室,邮编:422400。
特此公告。
武冈市人民法院
2026年10月30日
免责声明: 本文内容来源于武冈法院,不代表本平台的观点和立场。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注册用户自发贡献,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武冈人网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不拥有其著作权,亦不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如果您发现本站中有涉嫌抄袭或违规的内容,请通过邮箱(admin@4305.cn)提交权属证明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