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营造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春季整治行动的浓厚宣传氛围,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通过梳理,现对全市4月一批不落实主体责任的企业、重点驾驶人交通违法名单、重点车属企业交通违法名单及交通事故典型案例进行集中曝光。
5月15日13时30分许,周某驾驶在邵东市廉桥镇药王大道医药科技园路口时,因转弯时未让直行,与重型特殊结构货车相撞,造成两车受损的交通事故。经调查,事发时,周某驾驶小车在没有信号灯控制的路口左转弯时,未注意观察路况,未让直行的大货车先行,导致两车相撞,幸未造成人员伤亡。交警认定,周某承担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交警提醒:驾驶人在通过路口时,一定要减速慢行,注意观察路况,确认安全后转弯。
5月2日18时40分,姚某驾驶机动车行驶至双清区武警支队人行横道时,与通过人行横道的行人发生碰撞,造成行人受伤的道路交通事故。经交警认定,机动车驾驶人姚某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未停车让行,负事故的全部责任。交警温馨提醒:驾驶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请遵守交规,文明礼让,平安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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