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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给一支笔或一个人的文字!

陈碧秋 2006-10-29 11:36

我的书桌前依次悬挂着十三管毛笔。狼毫,羊毫,兔毫均有。贵的在几十元左右,便宜的三五元不等。分别是我在画店和古玩城掏来的。其中的几支拿到手时已经很陈旧了,我是冲着样式好看买下的。也有些是因为和商人畅谈甚欢,投机投缘而购得的。这些毛笔都是我的密友。静坐书桌前,望着它们时,一股莫名的亲切感油然而生。好比家里的碗筷,握在手里都有种难以言说的惬意!毕竟我们相处很多年了。在它们的陪伴下,我不觉得在人静夜深时提笔写字的那种孤独是难以忍受的。相反,我倒是在这其中享受着。享受着一个人与一排毛笔以及这笔下线条的无言的乐趣。诚然,它们已是我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了。少了谁都会影响我的情绪。

可这十三管毛笔中,有一支是不能用的。说它不能用,是它已没有笔锋了,笔毫向外扩张着,顽固到沾了墨也丝毫改变不了它。一如一把浓缩的小扫帚。这是一支与农村家用的筷子般大小的小毛笔。笔管中刻有七个小字-----小长锋 ,善琏湖笔。小字的上面还刻有两只白鹤。很精致的一管毛笔。笔帽也于多年前在火车上丢失,只剩下裸毫了。遇到搬家时我只好用报纸把它单独包起来。再与其它笔搁在一起保管。兄长曾职责过,又不是没有写的,那破笔就不要要了。我说不能丢!这支笔虽然不是我买的,但确比那些我自己买的还要贵重啊!当然,不只是因为它曾让我侥幸获得过“迎春杯”全国书画大赛青年组书法三等奖和入展“中越书法联展”。重要的是看着这支笔的时候,我在怀念一个人啊!

他是一个来自内蒙古草原的小男孩,一个不满十一岁的名叫飞飞的男孩。这个男孩非常可爱,非常活泼。胖乎乎的,但又不算肥的那种,你看一眼就会喜欢上的男孩。因为我时不时地喜欢和人逗乐,搞笑。他由此很喜欢我,特别喜欢和我在一起。每次在一起时又总吵着让我给他讲笑话。而我的笑话又总能叫他笑得合不拢嘴。然后我们会抱在一起一起笑。他管我叫“纳了闷叔叔”,原因是我有“我就纳了闷儿”的口头禅。我们的感情非常好!我曾在心里奢望,如果上帝赐给我一个这样的儿子该多好啊!抱着他,我有种幸福感。他爸是经理,我是他爸的下属。那时,我在北京,第二次在北京。这支笔便是他送给我的,尽管只是一支很一般很便宜的毛笔,可它见证了我与他无年龄界限的友谊!

可就在我回广州的一个星期后,飞飞的爸爸就打来电话,说飞飞失踪了。我突然间蒙了,我无法接受这个事实。如果说我小时候的离家出走是因为父母恶劣的关系的话。那他的失踪便是无缘无故的了!因为他有个父母恩爱且让人羡慕的家啊!他的家人用尽了所有能找到他的办法。报纸,电视均无踪迹。我不怕你笑话,为此,我曾哭过。很多次是在梦中哭醒来的。

转眼过去一年了。仍然没有他的丁点儿消息。希望在我好好保护这支毛笔的同时,上帝也在好好保护那个男孩!愿他一切都好,如果他还活着的话。尽管这支笔已不能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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