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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武冈市水西门街道办事处违规经营性自建房排查整治不力相关人员责任追究的通报

清廉武冈 2022-12-27 16:27

关于对武冈市水西门街道办事处违规经营性自建房排查整治不力相关人员责任追究的通报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长沙市“4·29”居民自建房倒塌事故的重要指示精神,确保省委、省纪委、邵阳市委、邵阳市纪委、武冈市委工作部署落地见效,防范安全事故的发生,近期,武冈市纪委监委对水西门街道办事处违规经营性自建房排查整治不力的相关责任人员进行了责任追究。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警示教育广大党员干部,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案件基本情况

2022年5月16日至17日,邵阳市居民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第13督查组在武冈市开展专项督查中发现水西门街道春园西路7户自建房存在改建加层且用于商业经营等问题。2022年5月19日,武冈市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水西门街道办事处对春园西路改建、加层等安全隐患房屋违规经营问题进行整改。2022年5月31日,邵阳市第13督查组再次进行专项督查,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春园西路自建房仍未按要求整改到位。水西门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邱建军、副大队长毛叶军对此负有直接责任,受到诫勉谈话处理;水西门街道党工委委员、常务副主任马伟成对此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受到诫勉谈话处理;水西门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喻凯对此负有重要领导责任,受到批评教育处理;责成水西门街道办事处依法依规按程序立即整改到位。


二、原因剖析

一是思想认识不到位。在全市开展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中,水西门街道办事处政治站位不高、政治意识不强,在落实中央、省、市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专项行动文件精神时,存在文件精神学习不到位、文件精神落实不力的情况,导致辖区内自建房摸排整治工作推进迟缓,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自建房整改工作不及时、不到位。


二是主体责任担而不实。长沙“4·29”居民自建房倒塌事故后,中央、省、市各级发文要求各乡镇(街道)严格按要求对本辖区自建房开展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在开展该专项工作中,水西门街道办事处存在相关部门主体责任担而不实、履职不到位及形式主义突出问题,对居民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态度不坚决、不彻底,对落实上级指示部署打折扣、搞变通,辖区内自建房摸排整治工作推进迟缓。


三是工作不实不细。水西门街道办事处收到整改通知后,虽按照要求对违规经营性自建房进行了鉴定,并向市湘水水务公司、市电力公司发函,要求两家公司对春园西路违规经营性自建房停水、停电。但未严格贯彻落实武冈市《关于进一步做好居民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武办发电〔2022〕25号)文件和市自建房安全检查调度会会议精神,在工作中存在责任落实不到位、隐患排查整改不彻底,整改处置方案不精准,导致经营性自建房“三停”不到位。


三、警示教训

上述案例的发生暴露出全市少数单位(部门)对居民自建房违规经营性行为没有盯死看牢,制止违规经营性行为措施不力,摸排整治工作不实不细,同时也暴露出全市少数党员领导干部工作作风浮躁,工作安排未及时跟进等问题。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汲取教训、引以为戒,推动各项工作任务落细落实。


 一要夯实主体责任。各级党组织要坚决提高政治意识,认真学习贯彻上级文件精神,扛牢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主体责任,对上级重大决策部署和工作安排不打折扣、不搞变通、不做选择,确保政令畅通、令行禁止。全市各级各部门要深刻汲取教训,压实主体责任,采取强有力措施切实开展好自建房安全隐患摸排整治工作,坚决杜绝“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现象。


二要压实工作任务。各级各部门要严格按照市委的统一部署,将居民自建房安全隐患问题排查整治到位。按照要求建立安全隐患管理台账和整治销号台账,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自建房落实“三管三必须”,实行销号管理,完成一户、销号一户,确保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稳步、高效运转,及时完成省、邵交办的工作任务。


三要抓实工作作风。各级各部门要举一反三,细化工作安排,明确责任分工,制定好工作方案,以严谨务实、敢干动真碰硬的作风,严格落实各职能部门工作职责和监管责任。强化对居民自建房违建监管、隐患排查、执法处置等各个环节监督检查,做好自建房摸排整治的“后半篇文章”。(武冈市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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