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本以为到法院打官司要很长一段时间,没想到通过诉调对接,不到两天就调解了,还不用找律师”。10月20日,市人民法院湾头桥法庭通过诉调对接,化解一起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后,当事人袁某逢人便说。
10月18日,袁某向湾头桥法庭起诉被告吴某、谭某,要两人赔偿自己医疗费等各项经济损失159720元。湾头桥法庭收到诉状后,发现该案事实清楚、案情简单,立即启动“诉调对接”,将案件第一时间转入诉前调解程序,并邀请武冈市司法援助中心工作人员一起组成调解小组,及时向双方当事人了解情况。原来,被告吴某分包承建湖南省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开发的龙湖世纪花园38#楼的基础工程,被告谭某又从吴某承包了该基础工程的承台部分。谭某雇请原告袁某从事钢筋加工工作。2009年12月30日,原告袁某在该工地工作时,不慎被钢筋切割机切割的金属碎片击伤左眼。经治疗,袁某现左眼失明,构成伍级伤残。袁某受伤后,被告谭某只从被告吴某处借款21000元给袁某治疗。其后,谭某和吴某对袁某的损失没有进行赔偿。了解情况后,法官和调解员非常细致地向谭某和吴某出示了原告方的诉状及证据材料,耐心向其讲解法律的具体规定,并提醒其今后注意加强从业人员管理,避免出现安全事故。谭某和吴某对此深表感激和抱歉,并表示会尽最大努力赔偿袁某的各项损失。
最终,在法院主持下,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被告谭某、吴某于10月19日赔偿原告袁某的医疗费等各项经济损失131000元(含已支付的21000元)。
武冈新闻网曾庆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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