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2日,武冈市百姓普惠供销农业综合服务有限公司向武冈市消防救援大队缴纳罚款伍万伍仟元。6月8日,武冈市消防救援大队对位于该市水西门街道武强路1号的武冈市百姓普惠供销农业综合服务有限公司正一分公司进行监督检查时发现该单位未经消防救援机构许可,擅自投入使用、营业,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五条第四款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四项和《湖南省消防救援机构行政处罚案件裁量指导意见》(湘消〔2021〕103号)第十二条之规定,该单位场所面积10000平方米以下,其违法行为情形量罚阶次适用较轻,裁量区间为3-5.7万元。由于该单位自2021年12月开业以来一直未进行消防安全检查申报且消防管理松散,经大队集体议案研究决定,于2022年8月3日依法对其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武消行罚决字〔2022〕0019号,责令该单位停产停业,并处罚款人民币伍万伍仟元整的处罚。目前,武冈市消防救援大队根据该单位实际情况一一进行指导,帮助其负责人尽快整改到位,办理合法手续,合法、安全的进行经营活动。下一步,大队也将持续加大执法监管力度,消除辖区火灾隐患,筑牢社会防火墙。(红网时刻新闻 通讯员 徐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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