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讯,该窝点主犯易某今年22岁,隆回县人,长期无正当职业,曾数次因为盗窃受到公安机关打击处理。今年2月份。易某在广东省东莞市开始接触“GOIP”相关诈骗信息,觉得来钱快,做起来没有难度,先后数次架设GOIP设备协助诈骗。
3月13日,易某通过前期笼络联系,将入伙的黄某、王某、王某某和肖某召集在一起,在市区某宾馆内接通GOIP设备协助开展诈骗。作案的3天时间,犯罪嫌疑人以每小时500元的收入协助作案,截至落网时已经从某平台获取近万元非法所得。
目前,涉案7名犯罪嫌疑人均被采取强制措施,案件仍在进一步审理中。
“GOIP”是一种虚拟拨号集成通讯设备,目前被广泛用于冒充公检法诈骗、虚假征信诈骗、冒充客服诈骗、冒充亲友诈骗及虚假网络贷款诈骗等五类电诈案件。诈骗团伙可通过远程控制软件,在异地(境外)使用GOIP设备拨打电话、收发短信,实现人与设备、人与电话卡分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