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本报6月25日一版的报道——《24辆公车停在娱乐场所外面》刊登之后,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强烈反响,公车车牌所涉及到的单位立即开展了自查自纠,并迅速向市纪委党风廉政室说明情况。到记者截稿时止,除市公安局有1辆车未进行情况说明外,其余23辆公车的情况均得到了说明。
据了解,已说明情况的23辆公车中,确实属于执行公务的只有3辆,包括市国土资源局、市公安局桥头派出所和市地税局大祥分局。市委组织部的车属外单位临时借用,市委组织部当晚无一人乘该车去参加娱乐活动。属于车牌问题的7辆,其中新邵县信访局、市公安局涉税案件侦查大队、双清区检察院因车辆转让没有及时办理过户手续;所查处为大祥公安分局的车辆为套牌车(现正在追查);所查处的张贴“中国公路”标识的两辆车,市公路局经过反复核查后确认,这两辆车不属于市公路局系统,因为全省交通系统有20多个部门的执法车辆统一悬挂警灯、挂湘S牌照、涂装“中国公路”标识,所以很难确定是哪个地区哪个部门的车辆。而其余的车辆所说明的情况大多为单位司机开车到江北吃夜宵、到江边散步、走亲访友等,其中武冈市国税局对司机擅自开车到酒吧玩乐作出了罚款400元、取消年终评先评优、进行通报批评的处理;双清地税分局也对驾车人员做出了罚款和大会批评的处理。
市纪委党风廉政室负责人表示,今年的党风廉政建设将主要对机关干部作风、公车管理使用和领导干部出国考察等方面的问题进行检查督促,对娱乐场所外停放的公车进行检查是其中的一项重要工作,希望各单位加强对干部职工的教育,加大对公车8小时之外的管理力度。 (曾国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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