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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冈、新宁、绥宁、城步、邵阳等严禁!已有8人被处理!

邵阳新闻网 2022-10-21 15:14
10月20日

邵阳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
发布森林火险红色预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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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未来24小时市区、新邵、邵东、隆回、邵阳县、洞口、武冈、新宁、绥宁、城步森林火险气象等级极高,请按森林火灾应急预案规定,启动红色预警响应措施:严禁一切野外用火,实行入山防火检查,派出工作组对重点区域进行蹲点督查,全面落实各项预防和应急措施,各级防火工作人员处于高度临战状态。

市森防办温馨提示:一点星星火,能毁万亩林


警钟长鸣!新宁8名人员被处理

9月27日,新宁县水庙镇蒋木山村李某某因在责任田里焚烧稻草积肥,引发何家岭山场森林火灾,涉嫌失火罪被森林公安机关刑事拘留。蒋木村干部谢某拟政务立案调查,责成水庙镇党委政府对蒋木村党支部书记杨某党纪立案审查并免去其党支部书记职务,对水庙镇分管森林防火工作的副镇长雷某、蒋木村包片村干部李某予以组织处理,对该村护林员杨某某作解聘处理。
10月3日,新宁县金石镇金夷村唐某某在田埂上焚烧土木灰,发现后拒不听从劝阻,被县公安局行政拘留5日。

10月13日,新宁县回龙寺镇花溪村村民胡某某在S341公路旁的责任田里烧稻草,被行政罚款200元。


引发森林火灾要承担法律责任

主观存在过失,属失火罪,如果是故意,则是放火罪。失火造成森林火灾,过火有林地面积2公顷即30亩以上的,应予以立案追诉。


处罚:犯失火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司法实践中,在失火行为造成了严重后果,构成失火犯罪的情况下,一般在法定的基本量刑档次内给行为人裁量刑罚。也就是说,失火行为造成了致人重伤、死亡或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严重后果,一般在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这一量刑档次内裁量刑罚。“情节较轻”,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根据刑法114条、115条第一款的规定,故意放火,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应当立案追究。国家林业局、公安部2001年5月9日发布实施的《关于森林和陆生野生动物刑事案件管辖及立案标准》规定,凡是故意放火,造成森林或其他林木火灾的都应当立案。


1、造成死亡一人以上,或者重伤三人以上的;


2、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经济损失五十万元以上的;


3、造成十户以上家庭的房屋以及其他基本生活资料烧毁的;


4、造成森林火灾,过火有林地面积二公顷以上为重大案件,或者过火疏林地、灌木林地、未成林地、苗圃地面积十公顷以上的为特别重大案件;


5、其他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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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丨 邵阳新闻网综合应急管理部、邵阳市森防办、新宁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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