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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冈220余人被刑拘,450余人被惩戒,这些事千万别做!

武冈公安 2021-11-11 10:57

武冈公安反电诈预警(第八期)

出租、出借、出售、购买银行卡

武冈这些人被刑拘、惩戒!

在日常生活中,许多人觉得自己只是将银行卡借给他人使用,自己不知情或没有直接参与违法犯罪,就与自己无关。其实这种想法大错特错,非法出售、出租、出借银行卡给他人用于网络犯罪的,可能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妨害信用卡管理罪、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和掩饰、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隐瞒犯罪所得罪,甚至构成诈骗罪等,最后锒铛入狱。今年以来,武冈市公安局重拳打击“两卡”违法犯罪活动,刑事拘留非法出租、出借、出售银行卡犯罪嫌疑人220余人,行政拘留50余人,惩戒违法违规人员450余人。

案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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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8月,武冈市马坪乡犯罪嫌疑人杨某纠集苏某等十余人提供数十张银行卡给境外诈骗团伙用于实施网络犯罪,支付结算金额8000余万元,涉及全国三十余个电信网络诈骗案件。目前,杨某、苏某等十余人因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被武冈市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

案例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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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0月,武冈市水西门街道办事处犯罪嫌疑人李某、马某到各大商业银行开办银行卡之后,将银行卡、预留手机、网银登录支付密码等出租给李某某使用,被用于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李某、马某非法获利5000余元。目前李某、马某因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被武冈市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

案例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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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20年9月“断卡行动”以来,邓某等450余名武冈籍人员因银行卡违法违规被惩戒。惩戒措施如下:将违法违规记录到个人征信报告,将在一定时间内影响相关人员的贷款和信用卡申请;
5年内暂停其银行账户非柜面业务、支付账户所有业务,5年内不得为其新开立账户;惩戒期满申请开户的,银行和支付机构将加大审核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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