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郑利平通讯员廖一平)日前,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一起诈骗案,湖南一“媒公”因屡屡骗取他人彩礼被判有期徒刑3年。
阿德,现年42岁,湖南武冈西禅村人,成天游手好闲,以帮人提亲做媒诈骗礼金生活,并因此于2001年12月、2004年5月先后被湖南省城步苗族自治县法院、洞口县法院判决入狱,直至2006年2月19日才刑满释放。出狱后,阿德陋习未改继续干起了诈骗。
2007年9月,他谎称有一亲戚想嫁人,在获取资源县一男子信任后,以送彩礼为名成功骗走了该男子2700元现金及烟酒一批。2009年6月,他又以同样手法,骗取了资源县河口瑶族乡一村民刘某的信任,表示将带彩礼去把新娘接到资源来给刘某看。刘某当即将4208元现金及烟酒一批交给阿德,阿德随后携财物逃匿于大山。
刘某苦等一天不见新娘,遂向警方报案。次日,警方抓捕了阿德。在事实证据面前,阿德供述了整个诈骗犯罪事实经过。市中级人民法院遂以犯诈骗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7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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