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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苟活,还是有尊严的活?

云中乘风 2024-08-29 22:16 1

To be or not to be,that's a question。翻译成中文:活着还是死去,这是一个问题。这是英国大文豪在《哈姆雷特》里的灵魂之问。

结合当下的环境,很多受过高等教育的人,不乏研究生,为生活所迫,去送外卖,打螺丝,到底要如何看待这个问题?

苟活派认为先活下来再说,活着就有希望,这个当然占大多数,自古艰难唯一死,好死不如赖活着。所以,研究生当然可以去送外卖,去打螺丝,去工地搬砖,去接受996,如此等等。哪怕尊严被踩到尘土里,先活着再说。无论怎么恶心,这种观点一定是对的。

尊严派认为,我投入巨大的金钱成本和时间成本,结果发现付出都是笑话,我怎么能接受和我的付出丝毫不成比例的垃圾工作?当然,苟活派这时会站出来嘲笑尊严派要么懒惰,要么眼高手低等,其实这些嘲笑是毫无道理的。

什么叫做十年寒窗,三更灯火,这样熬过来的人怎么会是懒人呢?至于眼高手低,只是人家不屑于做那些低级的工作,难道打螺丝,送外卖还要多高的门槛?

当然尊严派最受诟病的是脱不下孔乙己的长衫,这正是读书人最后的尊严,如果不读那么多书,也就无所谓了,正是读了太多书,知道得太多,才不愿意放下这最后的尊严,这难道错了吗?所以说,尊严派的坚持当然也是对的。

那么到底哪里出了问题?一个女大学生因为要维护最后的体面,选择了一条决绝的路,像这样的事情,其他人实在是没有理由去嘲笑。如果她用自己的死换来一丝阳光,这一丝阳光也会照到苟活者的身上。

如果再进一步思考,革命先烈哪个不是选择了尊严。如果有人愿意去做先烈,我等做不到,也不要去责难吧。我不禁想起伟人的一首诗来:

大江歌罢掉头东,

邃密群科济世穷,

面壁十年图破壁,

难酬蹈海亦英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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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宋

有思想的文字。

11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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