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石义胜 通讯员 黄可妮 向莉)以被告人邱某、朱某为首的犯罪团伙,打着豆腐协会的旗号欺行霸市,涉嫌用暴力或胁迫方式,非法操控宝安、龙岗、惠州等地的豆制品行业。近日,宝安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抢劫罪、敲诈勒索罪将该犯罪团伙提起公诉。
2006年间,被告人邱某、朱某见很多湖南省武冈市老乡在深圳、惠州一带从事豆制品加工生意,遂心生从中非法牟利之意,并于2006年9月非法成立所谓的“武冈市驻深圳豆腐协会”,纠集社会闲散无业人员,采用威胁恐吓等手段,先后强逼被害人庚某、张某、鞠某、谭某、李某、沈某等人加入该协会,并强逼被害人签订协议。
“协会”成立以后,邱某、朱某强行划分受害人的经营市场,威逼各被害人只能在指定的市场内销售豆腐,不得跨市场经营。同时用各种手段威逼各被害人必须服从其规定的统一价格在市场销售豆腐,再由其二人派出的“工人”跟踪押车。在掌握各被害人的经营状况后,以按月或按天的形式,对各被害人视情况以每块豆腐3分至7分的价格强行收取“管理费”,不交“管理费”即遭到报复。后经多次强行抬高价格,又将“管理费”提高到每块豆腐5分至1角。
2006年至今,以邱某、朱某为首的团伙以此方式渔利人民币20余万元。为了争夺及垄断市场,该团伙还采取暴力行为驱赶“协会”以外的豆腐经营商,并劫取其随身财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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