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载:
年就业形势非常严峻。昨日,中国政治大学法学院副院长何兵教授做客广州发表演讲,为中国的就业问题支招,“请把小摊贩(广州称“走鬼”)合法化!”
“是恶法让好人相残”
城管与摊贩的“猫捉老鼠”游戏,近年来构成中国社会一大荒诞景观。因执法中的言语粗暴及屡屡发生的砸物掀桌及打死人事件,城管这个职业一直遭到公众的诟病。
另外,在法理领域,城管的存在合法性也遭到学者的持续质疑。
但尽管如此,城管仍“在战斗中成长”,甚至有网民戏称它为“城管部队”。
就这几年的热点,何兵指出解放小摊贩意义重大,不仅可以解决就业,也可以消除制度的内在紧张。在2005年的北京崔英杰杀死城管副队长李志强事件中,何兵指出,被评为烈士的李志强是制度的楷模,但据崔英杰的历史调查,他也是制度的楷模,不仅上学时品学兼优,在部队时还是优秀战士。何兵引述一位城管的话说,“是恶法让好人相残”。
八成城管缺乏职业认同
城管与摊贩在现实生活中是互为博弈的主客关系。何兵强调,对摊贩的非法化实际上是有历史根源的。他引述了一篇1957年11月28日《人民日报》的报道。那时,湖北黄岗一农民因贩卖鱼秧,被说服教育后割断了“资本主义尾巴”。城管与摊贩的追逐,他们的“都市游击战”从那时就开始了。
根据对新闻事件的解读,何兵认为,这种“都市游击战”有两种可怕的后果。一是城管黑帮化;二是摊贩黑社会化。无论是“软暴力”还是“硬暴力”,都容易引发群体性事件。
而不仅公众对城管认同度低,据调查竟有逾八成城管缺乏职业认同。前段时间一个10岁小学生,为父亲是城管而感到自卑,这让人们记忆犹新。何兵强调,解放摊贩实际上也是在解放城管。
政府应重视“摊贩经济”
小摊贩是弱势群体。他们以极低的成本维持生存,这本身就值得鼓励。
何兵指出,摊贩经济是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可以解决很多人的就业。
他认为,摊贩经济不仅增加GDP,还有更多的优点:1.满足低层和普通市民阶层的生活需要,廉价的摊贩市场是他们消费品的理想来源;2.丰富城市文化。摊贩经济能营造一种特殊的城市街头文化,让游客和市民感受地方的特殊风味;3.摊贩制造街头的喧闹,活跃着城乡的交流;解决部分就业。
何兵表示,我国台湾地区有摊贩44万余人,按大陆人口推算,大约在3000万。合法化摊贩,让他们获得稳定安全的就业,这是一个很可观的数字。
摊贩治理非“中国难题”
合法化了摊贩后,城管干什么?何兵认为,合法化摊贩后城管并不需要消失,但要转变职能,从“执法”变为服务。
他表示,摊贩治理,并非城市化进程中无法克服的“中国难题”,世界各地都曾经历过失业人群“摊贩化”。在治理小摊贩上,各国有着近乎共同的答案,要旨是:1.小摊贩合法化,划定区域和时段,让其有序经营;2.成立小摊贩自治组织,实现自我治理和约束;3.国家提供必要的制度规范和监督救济,协调摊贩与其他利益集团的关系。这些治理原则,已为韩国、日本、美国等国实践所证实。
何兵以江苏省镇江市对摊贩的治理为例说明,只要让摊贩们进行“民主自治”,即可“一箭三雕”:秩序规范,市容整洁,关系和谐。
背景
据20日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工作会议透露,2009年,中国城镇需要就业的总人数达2400万人,其中包括600余万高校毕业生。就业问题成为一个重大的政治民生问题。人保部部长尹蔚民表示,我国将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
在演讲中,何兵认为,要解决就业问题,就要有一个新的思路,对以往被制度非法化的群体进行“解放”。他的演讲主题为《解放小摊贩,扩大城市就业》。他指出,不仅要解放小摊贩以应对就业难题,政府还可以按“解放……应对……”的思路推下去。 金羊网-新快报
(新快报)
何兵:摆地摊实在是穷人的最后一条路
何兵
我近期发表“解放小摊贩,应对就业难”的建议,各界反响强烈。绝大多数人支持,少部分人怀疑。我的立场和观点,并非一时信口道来。一年前我就发表过“法律要解放千百万劳苦摊贩和城管”的文章。此外,还有专业论文发表在权威杂志上。我的研究表明,摊贩合法化,利国,利民,利城管,可谓“三利”。全国摊贩人口约三千万,法律不给其合法地位,国际鲜见。不仅于理不合,而且于国不利。我希望决策者们站在政治的高度,看待这个问题,并且深刻地认识到:保护穷人就是保护社会。
大家凭心而论,如果还有其他的选择,你是否愿意摆地摊?摆地摊实在是穷人的最后一条路,地摊是社会安全的最后一道阀门。穷人如果连地摊都摆不成,许多人将被逼无奈,走上犯罪道路。今年,国家经济面临重大困难,就业压力前所未有。根据国际经验,就业人口地摊化将更加普遍。当此之际,顺应社会呼声,合法摊贩经济,正当其时。关于摊贩经济,我较全面的见解,行将见报。在此,就大家关心的问题发表一些看法,请读者批评:
一、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不仅仅属于市民。对于摊贩进城,有些市民不乐意,认为这会搞乱“他们的城市”。其实,无论在法律上还是法理上,城市不仅仅属于市民,它同时属于其他国民。我国宪法第十条规定:“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据此,城市可供摆摊的公共场所属于全民所有,非唯市民所有。农民作为国民的一部分,自然有权依法使用城市土地。禁止农民进城摆地摊的法律政策,与宪法不合。
二、放开摊贩经济,城市不会乱,反而利于城市管理。由于我们一直采取非法化小摊贩的法律政策,对小摊贩只能采取简单的驱逐手段,无法采取秩序化管理。人民因为生活所迫,又不得不摆地摊。数千万小贩与数百万城管,展开了几十年的街头游击战,严重地损害了执政党和政府的形象。城管很辛苦,而人民群众“不满意”,原因就在于此。合法化摊贩经济以后,成立摊贩协会,进行自我管理,并由国家相关部门进行监管。其结果正如一位城管队员所言:“秩序和谐了,街道卫生了,城管可以隐身了。”比如,城市卫生,在合法化小摊贩后,可以考虑交由摊贩协会对一定的路段进行卫生承包。公安部门还可以将一定的社会治安管理的任务,交给摊贩协会。摊贩还可以帮助城管治理小广告,控制“牛皮癣”……
三、摊贩经济是社会主义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摊贩经济不仅极富创造力,还可以保存丰富的民间文化和工艺。摊贩其实是一个非常具有创造力的场所。许多今天的餐馆名牌,都是从小摊贩演变出来的。比如“叫化鸡”,传说就是穷叫化子无意中发现发明出来的。这样的事例,数不胜数。许多大企业家,也是从小摊贩做起的。香港首富李嘉诚,当年也是靠卖塑料花起家的。拒绝小摊贩,就是拒绝给穷人以致富的机会,拒绝给穷人以希望.这会使社会失去创造力。摊贩经济是极富创造力的经济,万万不可小视。
四、解决就业难,重在解除垄断和不合理的管制。按照我的这个思路来反思,我们可以得出“解放黑出租,应对就业难”,“解放黑网吧,应对就业难”……。一个经济领域,之所以大量“变黑”,一定不是人民出了问题,而是管制出了问题。解放小摊贩,其实是在解放城管。我不赞成废除城管队伍,但城管应当认真学习科学发展观,转变工作思想并转变职能。否则,他们干得越好,人民群众越不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