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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冈路政:冒雨巡路挽回路产损失

中国公路网 管理员 2013/9/7 8:29:34

9月5日下午,湖南省武冈市公路局路政大队维权队员冒雨上路巡查,发现一起因交通事故损坏公路附属设施案件,依法收取损路补偿费2000元,有效地维护了公路产权。

这天下午,河北省遵化市王金明驾驶冀BT9528加挂车经过省道S220K49+400m地段时,为避让行人,因下雨路滑,车子侧翻,压坏路肩及水沟,撞断2棵行道树。巡查经过的维权队员按办案程序,依法做好法律文书,按《公路法》第八十五条、《湖南省实施〈公路法〉办法》第三十五条及交通运输部《路政管理规定》第三十一条和湘价费[2011]167号的标准,收取了损路补偿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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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夜_22608

公路法》第八十五条、《湖南省实施〈公路法〉办法》第三十五条及交通运输部《路政管理规定》第三十一条和湘价费[2011]167号的标准,收取了损路补偿费。

12年前

孤雁南飞

人家出了事故应该给与关心,经济上给予补偿或资助,不但没有这么做,相反还收取人家车主的什么赔偿款,真没人性 。以后谁还敢来你武冈?真的是落井下石啊。

12年前

七夜_22608

假设这钱入国库,就是应该的。如果除了路政、当地的老百姓也来问要钱,那车主就吃亏大了。很多这样的事,当地老百姓捡到犒一样问着要钱。

12年前

在回鹏城

是谁发些这样的新闻上来,严重影响我上网的心情。建议站长以后制止这样的信息上来。

12年前

落叶知秋

。。。。。。。。。。。。。。。。。。。。。。。。。。。。。。。

12年前

无_4672

明抢,,,,,,,,,,,,,

12年前

东方秀

这就是叫做落井下石,谁叫他是外地车啊,这车也是为避让行人,因下雨路滑,车子侧翻,唉!虎落平地也遭人。。。。。。

12年前

都市凡人

是谁老是发些这样的新闻上来,也严重影响我上网的心情.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

12年前

一亩田

是谁老是发些这样的新闻上来,也严重影响我上网的心情。

12年前

黄四友

这就是所谓的“正能量”?典型的“霸土蛮”!!

12年前

云山樵夫

是谁老是发些这样的新闻上来,严重影响我上网的心情。

12年前

老特务

我来回武冈与马坪间,舍近求远转高沙,多来回多走26公里路,但更省时。

12年前

武冈火车

路政队伍的人,都是有钱的。

12年前

为老百姓说

车损坏了,这是往人家伤口上塞盐。还好意思写出来,应该帮助人家,。

12年前

翱翔的雄鹰

开车人出 了养路费,按理来说出了事故所损坏的公路设施不需赔偿!

12年前

云山雪情

马武还是路?哪个管的呢!

12年前

青松

武马公路,是没有人管了的。

12年前

故乡的云

去看看武马公路吧,武冈市公路局路政大队维权的同志们。

12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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