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收一:
征收二: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机关有关单位,省邵驻武有关单位:
《武冈市天宁街-木货街-寿佛寺巷历史街区建设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实施方案》已经审核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武冈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5月11日
武冈市古城天宁街-木货街-寿佛寺巷
被征收人选择货币补偿或产权调换,按时签约、搬迁的按以下标准给予奖励:
(一)在规定期限内按时签订协议的,按被征收房屋的建筑面积给予每平方米100元的奖励;
(二)在规定期限内腾出房屋交付的按被征收房屋的建筑面积给予每平方米200元的奖励;
(三)被征收房屋为住宅,建筑面积不足60平方米的,按60平方米计发,签约搬迁后进行奖励。
超过征收公告规定时间的不予奖励。
资料来源:武冈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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