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武冈市政府出台《关于规范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的规定》,要求计划生育执法人员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必须对自己的行为负责。《规定》中规定,在社会抚养费征收过程中,凡出现违反征收程序、超越法定职权等执法不当使征收决定被上级机关撤销或在行政诉讼中败诉,武冈市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将追究单位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行政或法律责任;给单位或行政管理相对人造成经济损失的,直接责任人要承担行政赔偿责任;因执法征收人员失职或擅自降低标准致使社会抚养费不能及时足额征收到位的,责令责任人在15日内补征到位,否则将给予直接责任人行政处分。 (周志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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