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武冈市人民法院悬赏公告
(2026)湘0581执948号
为切实维护司法权威,最大限度实现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拓宽被执行人财产查控渠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至第二十四条之规定,经申请执行人申请,现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如下:

一、执行依据
(2026)湘0581民初575号民事判决书
二、被执行人信息
林柯,男,1967年2月2日出生,汉族,公民身份号码432623196702024530,户籍地:湖南省武冈市湾头桥镇泻油村16组1号
三、涉案标的
人民币27000元
四、悬赏条件
凡向本院提供真实有效且尚未掌握的财产线索,经查证属实并使案件得以执行的,按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5%予以奖励。两人以上举报同一线索的,奖励首位举报人;联名举报的,奖金由联名举报人共同分配。
五、特别声明
(一)对举报人信息实行严格保密;
(二)申请执行人的代理人、有义务提供线索人员、法院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不得领取悬赏金;
(三)悬赏期限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案件执行完毕止;
(四)敦促被执行人自公告之日起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六、举报方式
联系人:张 13973994097
特此公告
湖南省武冈市人民法院
二〇二六年八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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