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邵阳10月22日讯(通讯员 龙会平)近日,为进一步明确反腐败工作职能部门在反腐败工作中的职责,理顺各职能部门之间的关系,武冈市出台《反腐败联席会议工作制度》,以四项制度全面完善反腐败联席会议工作。
一是联席例会制度。明确了反腐败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确定了会议牵头单位和召开的时间。
二是办案协调制度。明确了各成员单位的反腐败工作职能,查办重特大案件及一案多查的特殊情况的处理。
三是案件移送制度。明确了各反腐败成员单位在查办案件过程当中对不属于自己职权范围内的工作移送的有关规定。
四是责任追究制度。确定了定期检查机制,以及违反规定的处理办法。
稿源:红网 作者:龙会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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