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冈公安:全数追回!武冈警方快速破获系列盗窃水利安防设施案
近日,武冈市公安局快速侦破一流窜多地盗窃水库雨水情监测设备及防溺水设施系列案件,抓获犯罪嫌疑人肖某、违法行为人马某,查获被盗设备数十套,并已全数追回、移交相关部门修复,及时消除了防汛抗旱及防溺水安全隐患。
库区"千里眼"被盗,威胁公共安全
水库雨水情监测设备是防汛调度的"千里眼",库区周边的防溺水设施是守护生命的"安全哨"。
今年9月上旬,武冈市公安局水浸坪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称辖区内多处水库的雨水情监测设备及防溺水设施被盗。此类设备一旦缺失,汛期水情难以及时掌握,未成年人防溺水安全防线也将出现漏洞,直接威胁公共安全。
闻警即动,快速出击
接警后,水浸坪派出所迅速开展现场勘查和前期处置。经连续奋战、缜密侦查,9月16日,民警在武冈市邓家铺镇名利村将犯罪嫌疑人肖某及违法行为人马某一举抓获,并现场查获部分被盗设备。

▲ 犯罪嫌疑人指认现场
深挖扩线,查明流窜作案十余起
随后,案件移交武冈市公安局刑侦大队进一步侦办。刑侦大队民警通过走访调查、分析研判,查明二人自9月上旬起,流窜至武冈市水浸坪、荆竹、马坪、司马冲及洞口、新宁等地,作案十余起。
在刑侦大队的研判支持下,水浸坪派出所与刑侦大队民警协同开展审讯工作,肖某、马某对盗窃事实供认不讳。
依法处理,赃物全数追回
目前,犯罪嫌疑人肖某因涉嫌盗窃罪已被依法刑事拘留,违法行为人马某正接受进一步调查处理。涉案赃物已全数追回,并移交相关部门修复安装、恢复使用功能。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 被盗设备全数追回
警 方 提 示
雨水情监测设备、防溺水警示和救援设施,是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公共设施。盗窃、破坏此类设施,不仅要承担法律责任,更可能危及不特定群众的生命安全。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请广大群众自觉爱护水利防汛设施和防溺水设施,发现盗窃、破坏行为,请立即拨打110报警。警民携手,共护平安!
平安不落幕,守护不止步。
武冈公安将持续保持对各类违法犯罪的高压严打态势,以实际行动守护辖区安宁,全力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满意度。
供 稿:刑侦大队 邓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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