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的解释让我明白了法官为什么会这么判,消除了我心中的疑惑,我没有什么意见了,也不会为此再上访了;同时,你们认真的工作态度,也让我心服了,我会主动按判决的内容履行义务的。”这是日前,湖南省武冈市人民法院立案庭工作人员对上访当事姜某进行判后答疑后,姜某对接访的工作人员说的。
姜某与邻居曹某因农田放水发生纠纷。曹某以被姜某致伤为由,起诉到法院,要求姜某赔偿损失2000余元,法院判决姜某承担60%的经济损失1000余元。判后,姜某以没有致伤曹某为由,不愿赔偿损失,并多次情绪激动的找承办法官和院领导闹访。该院立案庭工作人员接访后,认真听取了姜某的意见,并调出案卷材料,进行仔细审查,针对姜某提出曹某受伤的问题,立案庭工作人员到市人民医院找到当时的主治医生,向其询问当时的诊断情况,医生证实曹某当时确实有伤。当姜某按约赶到立案庭时,立案庭的工作人员将上述情况向其作出说明,为了进一步消除姜某疑虑,工作人员又驱车陪同姜某来到市人民医院,由当时的主治医生对诊断的情况进行说明,当姜某听完后,出现了文章开头的一幕。
今年,该院针对由原承办法官进行判后答疑工作时,出现当事人对原承办法官的解释并不信任的情况,及时作出调整,规定由立案庭统一负责判后答疑工作。今年1-6月,该院立案庭共对30余件案件进行判后答疑,当事人都表示服判息诉,没有再出现新的涉诉信访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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