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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冈市司法局关于公布行政执法监督投诉举报方式的公告

武冈市司法局 2024-08-03 10:46

关于公布行政执法监督投诉举报方式的公告

为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充分发挥社会公众监督作用,促进各行政执法机关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深入推进行政执法领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切实提升人民群众对行政执法工作的满意度,现向社会公布武冈市行政执法监督投诉举报方式,欢迎社会各界对我市行政执法行为进行监督。

一、监督投诉举报范围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执法部门有下列情形的,可以在工作时间内进行投诉举报:

(一)行政执法单位不履行法定职责、超越法定职权执法、滥用法定职权执法的;
(二)行政执法行为违反法定程序、事实认定不清、处理决定显失公平、对行政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
(三)行政执法过程中存在行为举止不文明、粗暴执法、推诿拖延、态度恶劣,侮辱、谩骂、殴打监督对象,威胁、恐吓举报投诉人等行为的;
(四)行政执法人员不作为、慢作为和乱作为,存在重复执法、多头执法、逐利执法的,有“吃、拿、卡、要”等变相索要财物行为的;
(五)制定的规范性文件侵犯或者损害了行政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的;
(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其他可以投诉举报的行为。
二、监督举报须知
举报人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反映问题要客观真实,对所提供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煽动、串联、胁迫、诱使他人举报。如存在捏造事实、诬告陷害等行为,将视情节轻重,依法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鼓励使用真实姓名、联系地址和电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一)没有明确的投诉对象或者投诉请求的;
(二)投诉不属于行政执法机关法定职责的;
(三)已被监察、信访或其他机关受理的;
(四)依法由公安机关、司法机关受理的刑事、民事案件;
(五)已经申请行政复议、民商事仲裁、司法程序的;
(六)对行政复议、民商事仲裁、诉讼结果不服的;
(七)其他不属于行政执法投诉受理范围的。
三、投诉举报方式
举报电话:0739-4221640
邮寄地址∶武冈市司法局307办公室 邮编:422400
特此公告!
武冈市司法局
2024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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