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草属国家专卖商品,非法经营是违法犯罪行为。连日来,武冈市公安局经侦大队连破两起非法经营烟草案。被警方列为网上逃犯的刘某及方某两疑犯被武冈公安局依法刑拘。
6月5日,武冈市公安局经侦大队民警在荆竹镇开往武冈的中巴车上将涉嫌非法经营犯罪的网上在逃人员方某抓获。2006年5月以来,方某为牟取钱财,干起了非法经营烟草的买卖,多次从隆回的孙某手中购买烟丝和散装白沙烟,然后将这些烟草带到武冈市的马坪、花桥、荆竹、公堂等地的赶集点销售。截至2009年10月,方某非法经营涉案金额6.4万余元。
6月2日,民警在洞口黄桥至武冈马坪公路上将运送货物的网上逃犯刘某抓获归案。经查,2008年1月至2009年6月期间,刘某多次从隆回县的孙某处贩买烟丝,在武冈市的乡镇集市上销售,涉案金额7.2万余元。
目前,两犯罪嫌疑人已被当地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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