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武冈市人民检察院
公告
邵武检民公告[2024]1号
李*(身份证号码43052619******52**)、李*(身份证号码43058119******52**)、李**(身份证号码43058119******55**)、李**(身份证号码43052619******52**)、姜**(身份证号码43058119******55**)
在赧水河武冈市荆竹铺镇三元村河段电鱼,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规定,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可以提起民事公益诉讼,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提起诉讼的,人民检察院可以支持起诉。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第二款、《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办案规则》第九十一条的规定发出公告,请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在本公告发出三十日内提起诉讼(启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程序),并将提起诉讼(启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程序)情况书面告知本院。
邮寄地址:湖南省武冈市人民检察院第五检察部
联系电话:0739-4233496
特此公告。
武冈市人民检察院
2024年3月21日
来源:正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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