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士兵
日前,52岁的湖南邵阳武冈市农妇殷小云死在派出所里。原因只是她不愿交10元的“市管费”,与市管所人员发生冲突,因为她扯断了女市管员的铂金项链,于是,那名女市管人员说她抢金器,接着她就被带进了派出所。几个小时以后,这名壮实农妇就死了,身上残留着勒痕、铐痕与血痕。(5月27日《南方都市报》)
来自当地司法部门的初步调查说,殷小云是“自杀”,她是用自己的背包在床上上吊自杀的。笔者不愿以过度的敏感去揣测这个“自杀结果”的真伪。即使自杀,已经足以传递出最大的惨烈悲情了。那背包,当是她随身所带的惟一可以用来结束生命的工具吧!可以想象,那时,她必然经历过极其苦痛的心灵纠缠,最终,痛苦超越了对死亡的恐惧。
自杀,虽然并不会让那些市管人员与派出所相关民警一脸无辜,但自杀终究不同于他杀,相信也就绝不会有人为这位中国普通农妇来“偿命”了。事实上,据相关人士所说,出事的这家派出所已是第三次发生此类事故,但以前都没有追究过民警责任。
当然,这一回,检察部门以及媒体的介入,使当事民警难辞其咎了。其实,即便是再过严厉的惩处,也无法改变“生命被废掉”的事实,也无法消减生命轻贱如草芥带来的隐痛与恐惧。如果这样的一个中国农妇非正常死亡,还能滋生什么期待,那么,对我来说,就是奢望湖南农妇殷小云,能够成为像当年的孙志刚那样的符号,来从此唤醒公权对私权的尊重与敬畏,来唤醒公权力对民生的同情。
不加节制的公权力,注定是一种民生灾难。就算公权的行使,在某种程度上达到所谓的实体正义,但是,如果是以肆意侵犯、践踏公民的权利为代价,也必须坚决叫停。
针对湖南农妇殷小云的非正常死亡,我们的关注点不能再只是对肇事者的惩处,因为那也不足以消减公众内心滋长的恐惧。毕竟,如果公权维护社会秩序,不能做到以牺牲公众最小利益为代价,那么,像殷小云这样“被废掉的生命”,绝不会从此终结,我们也就不会真正拥有“免于恐惧的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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