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培英报道)武冈市委、市政府于12月17日决定从2009年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慈善一日捐”活动。
“慈善一日捐”是慈善活动经常化的主要形式,在全市各行政、事业和企业单位及其干部职工中开展,省邵驻武单位按属地原则参与当天的募捐活动,捐赠指导性标准为:各单位募捐资金不低于人平100元;干部职工捐赠一日工资,处级干部每人捐款不低于100元,科级不低于50元,一般干部不低于30元。“慈善一日捐”活动所募捐的资金全部归口即将成立的市慈善办管理,纳入慈善基金体系,专项用于救助困难群众并通过新闻媒体及时向社会公开捐款的募集和使用情况,自觉接受舆论和群众监督。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加强对捐款募集、发放过程的监督,确保此项活动依法依规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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