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冈法院1名人民陪审员获全省法院人民陪审员工作通报表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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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湖南省司法厅对全省人民陪审员工作成绩突出集体和工作成绩突出的人民陪审员予以通报表扬。武冈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戴丽蓉被评为“全省工作成绩突出的人民陪审员”。


自担任人民陪审员以来,戴丽蓉同志始终深学细悟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司法为民”理念,系统钻研《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等法律法规,主动参与法院组织的业务学习,跟进司法审判工作流程,更新法律知识储备;始终立足市场监管行业职责,深耕行政案件审理、涉企纠纷化解一线,聚焦参审案件中反映的涉及本行业有关问题,提出贴合行业实际、兼具专业性与参考性的陪审意见,搭建起群众与司法机关良性沟通的连心桥梁,以专业优势赋能司法公正;始终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履职尽责,坚守廉洁底线,严格遵守司法工作纪律,恪守审判秘密,以实际行动诠释“无袍法官”的责任与担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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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蒋小琴
一审:彭思安
二审:陈小波
三审:刘 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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