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乱扔烟头引山火 赔钱又领刑

中国法院网武冈频道 春天的燕子 2010-05-20 09:14:00

一个小小的烟头引发一场大火,这样的事例举不胜举,这样的教训也是非常深刻的,但是就是有这样一群人,心存侥幸,结果让自己身陷囹圄,得不偿失。近日,湖南省武冈市人民法院对一起因乱扔烟头引发山火的失火案进行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柳某因犯失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2010年2月24日上午10时左右,被告人柳某拿着锄头、柴刀、打火机去自家自留地扫茅草。在休息吸烟时将烟头丢到地上,然后离开休息的地方继续去扫茅草。约过了十多分钟后,柳某发现刚才休息吸烟的地方冒烟起火了,赶紧去扑火,因火源离山很近,大火很快烧到山里。经当地群众全力扑救,山火于次日3点多钟才扑灭。经鉴定,过火面积达757.2亩,其中有林面积311.2亩,造成直接经济损失85 712元。

庭审中,被告人柳某对自己的行为一再表示后悔,并愿意尽自己最大的努力赔偿损失。柳某的亲朋好友经多方筹措,赔偿了受害人的损失一万元,受害人也对柳某表示谅解。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柳某由于过失引发火灾,其行为已构成失火罪,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案发后,认罪态度较好,积极赔偿受害人的经济损失,酌情予以从轻处罚。据此,法院遂依法做出了上述判决。

法官再次提醒,“注意防火,请不要乱扔烟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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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冈春雨

是哪里的山啊,我们那里的山也被烧了。不知有结果没有啊!

10 16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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