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截至11月12日,武冈市国、地税局共入库煤炭税收4016万元,同比增长23.8%,占国、地税两部门税收入库的25.2%,实现了稳步增长。
今年来,武冈市国、地税局进一步采取措施。在日常征管中,两局加强检查,掌握生产经营情况、原煤种类、原煤生产数量和销售数量、原煤销售去向等情况,为严把申报关提供了重要依据。同时,两局严格发票管理,检查发票领购、使用、开具等情况,要求销售原煤时,必须给购货方开具发票,做到以票管税。在申报入库审查环节,做到四个核对,即把征期申报数量和日常检查数量进行核对,以确定煤矿申报的销售收入是否真实;把申报的原煤产量与市煤炭税费办提供的产量进行核对,以确定煤矿产量是否真实;把申报原煤销售价格与市场平均价格进行核对,以确定煤矿申报吨煤销售价格是否真实;把申报税额与入库税额进行核对,以确定申报税款是否及时足额入库。通过采取措施,强化了对全市煤矿的管理,堵塞了税收流失漏洞。 (李支南 张碧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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