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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冈法院发出《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卡》

武冈法院 2024-06-01 09:29

“寸草春晖,血浓于水!父母应当肩负起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法定义务。无论婚姻如何变化,都应当一如既往、尽心尽力,携手给未成年子女创造良好的生活成长环境,给予未成年子女最温暖的爱!”

5月30日,武冈法院在办理离婚纠纷案件时向当事人发出《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卡》。

案例一

原告胡某与被告洪某于2012年登记结婚。2024年4月,胡某以夫妻感情不和为由诉至法院,要求与洪某离婚。经承办法官熊妍贤调解,双方均表示同意离婚。考虑孩子正处于青春期重要阶段,父母的陪伴与教育至关重要。承办法官向原、被告发出《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卡》,教育引导原、被告自觉担负起对未成年人子女的抚养义务,关注未成年子女心理健康和情感需求,呵护孩子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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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二

吴某与曾某育有两女一男。2023年8月,曾某与吴某诉讼离婚。2024年5月,吴某以次女一直跟随其生活为由向法院起诉,请求变更次女抚养权、由曾某承担相应抚养费。承办法官喻凤了解情况后得知,离婚后,孩子一直跟随父亲吴某生活,从最有利于身心健康发展出发,承办法官向双方发出《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卡》,告知双方应当肩负起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保护的法定义务,最大限度避免因离婚对孩子产生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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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此祝愿每一个孩子都能在“六一”这个充满欢笑和爱的日子里,感受到无尽的快乐和温暖。武冈法院将积极贯彻落实《关于在涉及未成年子女的离婚案件中开展“关爱未成人提示”工作的意见》,大力开展“关爱未成人提示”工作,不断加强未成年人司法权益保护,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撑起一片法治“蓝天净土”。


文:熊妍贤、喻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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