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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对规范学生上、下学行为作出规定

红网 枫_27993 2011-09-30 07:56:26

[导读] 9月28日,市教育局对规范学生上、下学行为作出具体规定。
红网武冈(刘建波报道)9月28日,市教育局对规范学生上、下学行为作出具体规定。

规定指出:凡幼儿园、九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一律就近走读或由家长护送入校。对不具备就近走读入校(园)条件的学生,就读学校一律提供寄宿方便。凡家庭困难或其他原因不能在校(园)寄宿的学生,一律由学生家长本人护送;若委托他人护送,学生家长必须与委托人签订“接送安全责任状”,并请当地党委、政府在“责任状”上签字盖章。所有中小学校及幼儿园学生均不得乘坐社会非法车辆(船)或超载车辆(船)上、下学,凡不听劝告,强行乘坐社会非法车辆(船)或超载车辆(船)上、下学的,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概由学生及其家长承担。凡幼儿园接送幼儿正规车辆,以及社会接送学生正规车辆必须严格遵守车辆限坐规定,杜绝超载。否则,一经发现,一律吊销办园许可证或接送车辆的所有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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