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0月3日讯(记者姚学文通讯员吴公平李敏)近日,记者从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我省将于10月至12月在全省组织开展违法药品广告专项整治行动。
据悉,此次整治行动将重点查处以下三个方面的药品广告违法行为:一是处方药广告在大众传播媒介发布。
二是超出药品说明书批准的功能范围,对药品功能和治疗效果进行夸大宣传,或者含有不科学的表示功效的断言或者保证。三是利用国家机关医药科研单位、学术机构或者公众人物、专家、患者、儿童的名义和形象作证明。
为确保整治行动取得实效,使公众反映强烈的违法药品广告得到有效治理,我省有关部门将依法加强对媒体发布的药品广告进行监测,并将违法药品广告及时移送工商行政部门查处。对任意扩大药品适应症(功能主治)范围、绝对化夸大药品疗效、以公众人物、专家名义证明疗效、严重欺骗和误导消费者的违法药品广告,一经确认,将对违法药品广告采取行政强制措施,暂停该药品在我省的销售。建立长效督查机制,加强对药品广告发布情况的督查复查,彻底根除以公众人物、专家名义证明疗效等违法药品广告。
[稿源:湖南日报]
[编辑:蔡娟]
免责声明: 本文内容来源于孙觉,不代表本平台的观点和立场。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注册用户自发贡献,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武冈人网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不拥有其著作权,亦不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如果您发现本站中有涉嫌抄袭或违规的内容,请通过邮箱(admin@4305.cn)提交权属证明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