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庆湘报道)我市认真贯彻落实《湖南省散居地区少数民族工作条例》,切实保障散居少数民族合法权益,力促少数民族经济、文化事业发展。6月22日,邵阳市人大执法检查组在我市检查民族工作时,对我市的做法与成效给予较高评价。
我市属少数民族散居县(市),有苗、侗、瑶、回、仫佬族等15个少数民族,少数民族人口达16800人,集中分布在邓元泰、湾头桥、文坪、稠树塘、司马冲、双牌等6个乡镇18个自然村。市委市政府重视少数民族经济社会发展,一是积极改善少数民族聚居村基础设施条件,有9个少数民族聚居村村道实施硬化,8个村农田水利设施得到改造,5个村实施农网改造,并全部开通移动通讯和疾控电话;二是促进发展少数民族聚居村经济,通过“联创”、“四带帮扶”、“五联五帮”等活动,少数民族聚居村经济比1987年翻了四番;三是力促民族社会事业发展,在10个村兴建“农家书屋”和操场,注重培养少数民族体育人才,在邵阳市第二届少数民族运动会上获得多项奖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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