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家铺镇新一届政府 重视全镇校车的交通安全监督管理,严防发生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刘钦镇长到中心学校、市五中、华康学校检查安全生产工作时,特别强调:
一、提高认识,进一步落实我镇非专用校车的监管责任
加强对我镇校车(含非专用校车、幼儿园接送车辆,下同)的管理,是消除交通事故隐患、保障中小学生和幼儿出行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的一项重要举措。各有关学校、幼儿园一定要提高认识,进一步落实安全工作职责。按照安全生产“属地管理”、“谁使用谁负责”原则,使用校车的学校、幼儿园,该学校校长、该幼儿园负责人就是第一责任人。各有关学校、幼儿园要切实加强对校车使用的安全监管,加强对学生乘车的安全教育和日常监督管理,举报和制止违法、违规行为,配合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共同监管校车,做到安全、规范化运营。
二、全面排查,努力使校车使用做到规范化
1.新学期开始,各使用校车的学校、幼儿园,要在开学的第一个星期内与驾驶员签订《校车接送学生往返家校交通安全责任书》,明确校方和驾驶员双方的安全职责。责任书一式三份,学校、驾驶员各一份,上报镇安监站一份备案。
2.摸清底数,建立学生上下学乘坐校车台帐。所有学校、幼儿园在排查后均应建立健全学生上下学乘车情况档案。
3.严格校车的资格审查。在校车的年审和申报中,各学校、幼儿园要从源头上切实把好资格审查关:一是看该车辆是否符合非专用校车的安全使用要求;二是驾驶员的资质是否符合接送学生的安全条件;三是该车辆是否定时、定点、定路线接送学生;四是该车辆是否主要接送往返家校的在校生;五是驾驶员是否承诺做到学校、幼儿园提出的安全接送学生的要求,并同意与学校签订《校车接送学生往返家校交通安全责任书》。做不到以上五点要求的,不予同意作为本校的校车。各学校要严格按照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和本文件要求做好资格审查工作。年审未通过的校车将予以取缔。
4. 明确职责,切实落实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监管责任。中心学校明确一名领导负责镇域范围内的校车安全工作。各学校、幼儿园要全力推行学生交通安全监督管理责任制,学校、幼儿园要有专人负责校车使用的安全监管及学生上下学的安全管理工作,认真做好乘车学生有序上车的组织工作,防止发生学生意外伤害事故。
三、广泛宣传,进一步强化源头控制
镇中心学校,每学期开学的前7个工作日内,要与交警部门一同对校车驾驶员进行一次面对面的集中安全教育,切实增强其安全意识、责任意识、守法意识。要利用校园宣传阵地,大张旗鼓地宣传使用无牌无证车、拼装车、报废车、农用运输车、拖拉机以及不符合安全运行技术条件的机动车等接送学生、幼儿的危害;要采取宣传画、挂图、卡片、讲座、典型交通事故案例分析等多种形式,经常性地对全体师生进行交通安全教育,使学生逐步养成良好的交通安全行为习惯,进一步提高师生道路交通安全意识,确保学生交通安全。
镇中心学校督促所属各级中小学和幼儿园务必抓紧贯彻落实本通知的各项工作要求。华康学校、市五中也必须按此通知落实好本校师生的交通安全工作。镇政府将会同相关部门适时对有校车使用的学校、幼儿园的安全监管工作进行一次督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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