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将于2008年10月1日起正式实施,这是我国首部系统性地方行政程序规定,标志着我省在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道路上迈出了重要一步。为认真作好《规定》的贯彻实施工作,该市成立了文件清理工作领导小组,下发了《武冈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和管理工作的有关具体事项的通知》,组织召开了专门会议,抽调专人对2001年以来至今全市各级各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为期两周的全面清理。目前,已清理市政府和市政府办制定的规范性文件280件,其中建议废止16件,建议宣布失效104件,建议继续有效160件。 清理结果将在市政府网站、武冈电视台、武冈通讯社上予以公布。《规定》要求,自2008年10月1日起,规范性文件将实行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三统一”)制度,未经合法性审查的文件不得签署、未经“三统一”的规范性文件不得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同时,市法制办将建立规范性文件登记薄,每月一次在市政府网站或武冈通讯上公布已登记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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