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限期清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长期停保个人账户的通告根据《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切实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监管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湘办〔2021〕28号)文件精神和湖南省社会保险服务中心《关于做好审计发现问题自查的通知》要求,我中心对湖南省社会保险服务中心下发的数据核查发现,有3人因无法联系本人及其家属,未办理个人账户清退手续(人员名单见附件)。一、如参保人未领取任何险种养老保险待遇且累计缴费不满15年的可选择延长缴费满15年后,领取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也可选择转入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或者请携带有效身份证、社保卡原件前往武冈市社会养老保险服务中心一楼个人账户窗口申请退费。
二、如名单中参保人员已经死亡,其继承人请携带有效身份证、参保人社保卡、死亡证明原件前往武冈市社会养老保险服务中心一楼个人账户窗口办理账户终止手续。
为切实保障参保人员的权益,请以上人员或人员家属对照上述处理方式于2024年6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工作日,携带相关资料前来办理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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