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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冈这个加油站被立案调查!

邵阳市市场监管 2022-12-17 17:17
自开展2022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以来,邵阳市市场监管系统聚焦“民意最盼、危害最大、市场监管风险和压力最大”的重点领域,查办了一批与群众紧密相关、性质恶劣的违法案件,有效维护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现将部分典型案例公布如下:

案例三、武冈市市场监管局查处桂阳县某贸易有限公司武冈市枧道加油站使用以欺骗消费者为目的的燃油加油机案

2022年5月30日,武冈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桂阳县某贸易有限公司武冈市枧道加油站3号燃油加油机未经批准擅自通过维修人员更换计控主板进行立案调查。经查,当事人自2022年3月23日擅自改动加油机计控主板至2022年5月12日案发时止,使用未经批准而改动计控主板的燃油加油机向消费者销售汽油的销售金额为135163.35元。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十六条和《加油站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第五条第七项的规定。依据《加油站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第九条第三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二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第四十六条的规定,武冈市市场监管局对当事人作出没收加油机计控主板1块、没收违法所得135163.35元、罚款18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四、武冈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武冈市勇某化肥店销售不合格化肥案
2022年2月18日,武冈市市场监管局对当事人销售的“某农”牌复合肥抽样检验,检验结果为不合格。3月16日,武冈市市场监管局对当事人销售的“某盟”、“某丰”牌复合肥抽样检验,检验结果均为不合格。
经查,当事人共购进涉案“某农”牌复合肥12吨、“某丰”牌复合肥3.5吨、“某盟”牌复合肥8吨,除厂家召回“某盟”牌复合肥5.25吨外,其余均已销售无法追回,货值60050元。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三条第二款规定,2022年6月10日,武冈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武冈市勇某化肥店作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罚没款合计12192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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