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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冈市人民法院 公开选聘特邀调解员 公 告

武冈融媒 2024-03-23 10:18
武冈市人民法院公开选聘特邀调解员公 告
为深入开展诉源治理,进一步完善矛盾纠纷预防和多元纠纷解决机制,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选聘特邀人民调解员到武冈市人民法院从事诉前调解工作,特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1.选聘计划

(一)A类特邀调解员18人。

(二)B类特邀调解员2人。

2.岗位职责

A类特邀调解员:

(一)接受法院的委派、委托,开展案件诉前调解工作,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审查调解案件的证据,指导B类调解员制作调解笔录和调解协议;

(二)参与涉及群体性事件矛盾纠纷的调解工作;

(三)完成委派的其他与调解相关的工作;

(四)其中2名A类特邀调解员以调解行政诉讼案件为主。

B类特邀调解员:

除A类调解员的工作职责外,还需要负责立诉前调案件,调解过程录制音视频,制作调解笔录调解协议,文书的打印、校对、送达,案卷的整理、扫描、装订、归档。

3.选聘条件

(一)担任特邀调解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品行良好、公道正派、爱岗敬业,热心并善于人民调解工作,有较为丰富的群众工作经验;

3.A类调解员年龄在23周岁以上,65周岁以下;B类调解员年龄在23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

4.A类调解员具备电子设备操作能力且能够适应司法信息化要求者优先选聘;B类调解员要求具备速记能力,每分钟打字60个以上;

5.身体健康以及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6.符合上述条件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政府机关、司法局、基层自治组织的退休人员,人民陪审员或者具有人民调解工作经历者优先选聘;公安、检察院、法院退休人员除外;以调解行政诉讼案件为主的2名A类特邀调解员,优先从行政机关退休人员中选聘。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聘任:

1.曾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或受纪律处分仍在影响期内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3.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4.参加非法组织活动的;

5.因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被人民法院依法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尚未删除或撤销的;

6.其他不适宜担任情形的。

4.选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

2024年3月19日-3月29日(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工作日)。

(二)报名地点:

武冈市物业管理公司

电话:18973995477

地址:武冈市四牌路(武冈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三)报名方式:

到报名地点填写报名表进行报名。

(四)报名需要提交的材料:

1.报名表原件一份(有组织推荐信的一并提交);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本人学历学位证书或其他证明调解能力、经验和专业水平的文件资料(任职材料、资格证书、获奖证书等)。

(五)由武冈市人民法院进行资格审查并组织考核,考核期内达到规定的调解数量后,经研究确定入选的特邀调解员名单并予以公示,新选任调解员试用期3个月。

武冈市人民法院与特邀调解员之间建立的是委托关系,不属于劳动合同关系及劳务合同关系。

5.任期

特邀调解员任期为1年。聘任期满后,可根据工作需要和业绩表现进行续聘。

聘任期间,特邀调解员应恪守职业道德,严格遵守武冈市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相关管理制度。特邀调解员严重违反武冈市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相关管理制度,或者发生不能履行职责情况时,武冈市人民法院有权解除聘任。

6.报酬待遇

特邀调解员采取“个案补贴”方式,不设底薪,不设上限,按月发放。


武冈市物业管理公司

2024年3月22日

(来源:武冈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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