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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冈检察院支持非婚生子起诉:追索抚养费!判决如下

武冈融媒 小武 2026-08-14 15:47:37

非婚生子追索抚养费 检察支持起诉“一管到底”

近日,武冈市人民检察院办理的一起支持起诉抚养费纠纷案获法院判决支持。11岁未成年人刘某某获判被拖欠抚养费6万余元,并明确后续按月支付标准至其年满十八周岁。该案是检察机关以支持起诉制度强化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的生动实践。

2013年底,刘某某之母庾某与刘某未婚同居,次年生育刘某某。起初刘某及家人尚能承担部分抚养费用,但自2022年9月起,刘某无正当理由停止支付任何费用。此后刘某某随母亲赴长沙就读小学六年级,支出增加,刘某始终未予过问。庾某文化程度有限、维权能力薄弱,抚养费长期缺位使家庭陷入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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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6月,庾某携刘某某向武冈市检察院申请支持起诉。该院经初步核实依法启动程序,围绕三组关键事实展开调查:调取身份证、户口簿及出生医学证明,确认刘某某与刘某的法律父子关系;提取学校就读证明,证实其无独立经济来源;固定微信聊天记录,完整印证刘某自2022年9月起完全停止支付抚养费的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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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机关审查认为,根据民法典,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权利,不直接抚养的生父应负担抚养费。本案符合起诉条件,原告系未成年人且法定代理人维权确有困难,依法应予支持。2026年6月16日,该院向法院送达支持起诉意见书并全程跟进。

同年7月,法院作出一审判决,采纳检察机关支持起诉意见。判决认为,刘某某随母异地就学,支出显著增加,应酌情上调抚养费标准,参照湖南省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核算,判令刘某十日内支付拖欠抚养费共计61159元,并自2026年8月起按月支付1403元至刘某某年满十八周岁。

民生无小事。从线索发现到判决落地,检察机关以支持起诉制度精准补强弱势群体诉讼能力短板,破解非婚生子女维权难题。近年来,该院持续加大对农民工、残疾人、老年人、未成年人等群体的保护力度,通过支持起诉、司法救助与社会帮扶有效衔接,以能动履职做实检察为民,切实兜牢民生底线,让公平正义以人民群众看得见的方式实现。

武冈融媒记者:刘洁 通讯员:王艳 李嘉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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