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6月21日晚9时30分许,市纪委检查组对停放在资江南路及江北一带娱乐场所周围的车辆进行了检查登记,之后经过核实,现对其中属于公车的车牌号码公布如下:
市公安局:湘E09947,湘E0892警;市国税一分局:湘E05820;市妇幼保健院:湘EA5797;市国土资源局:湘EA2859;市大圳灌区管理局:湘E72262;市委组织部:湘E00022;新邵县公安局:湘0EF018;新邵县国税局:湘EA0992;双清区检察院:湘E08181;市公安局涉税案件侦查大队:湘E09899;新邵县信访局:湘E21760;新邵县水利局:湘E22688;市地税局大祥分局:湘EA6240:市工商局北塔分局:湘EA7650;市地税局双清分局:湘EA0395;市公路局:湘S08099,湘S05087;武冈市粮食局:湘E72286;大祥区粮食局:湘EA3835;城步粮食局:湘E61098;大祥公安分局:湘0EC062;武冈市国税局:湘E71555;双清区人大常委会:湘E03067。
市纪委要求上述车辆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必须在6月28日前到市纪委党风廉政室对当晚该公车的使用情况进行说明。同时,市纪委还将不定期对停放在娱乐场所的车辆进行检查,并将严肃查处使用公车到娱乐场玩乐的行为。 (曾国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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