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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一个关于劳动法方面的问题

西南风 2010/4/16 19:34:00

        早在上次尾牙的时候公司高层说7月底要搬到福建漳州经济开发区去 到时如果不去的话不知道按劳动法有没有什么经济赔偿 有了解这方面的老乡吗 请告知一下 谢谢

信息发布人:西南风   注册日期:2010/4/14 22: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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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玫瑰_21583

按一年一个月.....

15年前

有感而发

3楼的说法挺对的!不过还要看你的具体的合同的!如果事先有约定的话另当别论!

15年前

蓝天

变更工作地点属于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而变更劳动合同需双方协商一致的。如果不同意就可以不去并要求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15年前

罗先龙

应该是按一年一个月陪

15年前

罗先龙

有的陪的,入职以后,凡变更工作地址或工作岗位都需要本人同意的

15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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