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华网北京12月9日电 (记者 刘铮 江国成)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将会同有关部门,积极研究促进农民工在城镇落户的政策措施,推动有条件的城市允许有稳定职业和收入的农民工及其子女转为城镇户口,并纳入城镇社会保障、住房保障等公共服务体系。
记者从9日召开的全国发展和改革工作会议上获悉,2010年,发展改革委将会同有关部门积极推进城镇化。坚持规划先行,加强政府资金引导,多渠道筹集资金,推进重点城镇交通、供排水、污水和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和医院、学校等公共设施建设,提高城镇综合承载能力。
本月初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把统筹城乡区域协调发展与推进城镇化结合起来,大力拓展发展空间。要把解决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逐步在城镇就业和落户作为推进城镇化的重要任务,放宽中小城市和城镇户籍限制,提高城市规划水平,加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城市管理,全方位提高城镇化发展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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