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6日,武冈市公安局交警大队荆竹中队在迎春亭街道石羊村查获一起非法运输危险物品违法行为。
上午9时,荆竹中队民警按照大队工作安排,与道路运输部门联合在石羊村拦马岗处维持秩序。期间,一辆车牌号为湘E7C7XX的小型货车因不听交通指挥、故意躲避交警,被民警依法拦下。经检查,该车装载了60包氢氧化钠,属危险化学品。
根据危险化学品运输规定,运载危险化学车辆必须具备押运员、押运证、道路运输许可证、危险品运输标志,驾驶员还必须有危险货物运输从业资格证等证件。
由于该车无危险品运输资质,属于违法运输危险品,大队依法对该车及其驾驶员予以扣押,移交至迎春亭街道派出所。市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对驾驶员李某辉判处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文/张梦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