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武冈食药工质局整治金银首饰市场虚假宣传行为
自3月中旬以来,武冈市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陆续接到消费者投诉举报,称金银首饰店存在虚假宣传行为,为此该局公平交易分局对辖区内的金银珠宝首饰销售店展开了全面检查。
检查发现部分金店的柜台展示牌及电子屏幕上赫然写着“购买我店品牌钻石珠宝一年增值10%,二年增值20%,三年增值30%,四年增值40%,五年后封顶增值50%”、“某某品牌,中国黄金零售专家,央视品牌全国连锁”、“我店黄金原料百分百来自国家指定某某黄金交易所”、“2008年奥运会金牌指定生产”等宣传标语。
经调查,这些金店无法提供与其宣传内容相符的证明材料,容易使消费者对该商品的质量、升值幅度、升值方式产生误解,涉嫌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的规定,即“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
武冈市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现场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并要求其采取适当方式消除虚假宣传带来的负面影响。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当中。(周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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