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网络图片)
原标题:关注丨湖南城乡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标准调整为每户每年12000元
10日讯(陈彦兵)今日,记者从湖南省民政厅官网了解到,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下发《关于调整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政策的通知》,经省人民政府批准,从2018年1月1日起,将全省城、乡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标准统一调整为每户每年12000元,省、市、县三级财政负担仍按原渠道和比例不变。
各地可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征兵任务情况适当提高优待金标准,超过每户每年12000元标准的资金由各地财政自行负担。
来源:新湖南
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及时联系删除
免责声明: 本文内容来源于人网网友 ,不代表本平台的观点和立场。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注册用户自发贡献,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武冈人网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不拥有其著作权,亦不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如果您发现本站中有涉嫌抄袭的内容,请通过邮箱(admin@4305.cn)进行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涉嫌侵权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