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据武冈那些事儿消息,收到微友反馈,说2007年他妹妹出生了,属于超生,当时村干部说要罚款,不交罚款不能上户口,于是他们家里就和村干部协商,交了3000块钱,他妹妹也就成功上户了!
现在事情已经过来十年了,突然又说他妹妹当时没有交罚款,现在要交8000元罚款。如果交了,就要把交罚款的条子拿出来看一下,并发了一个《紧急通知》,又是强制执行又是黑名单的!

当然,这些都是有法律依据的。国家卫计委表态称,“全面二孩”政策必须依法启动实施。在此之前,各地各部门都必须认真执行好现行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维护良好的生育秩序,不得自行其事。按这样说,之前超生的还是要缴纳社会抚养费(我们通俗说是超生罚款)的,如果不缴也确实可能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不过这事呢,那个罚款的单子已经过去太久了,估计也没人特意保存十年吧。但是,根据当年的政策,超生的未缴纳社会抚养费是不能上户的。既然已经上户了,为什么还要提供罚款单呢?搞不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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