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临近 重拳出击
记市烟花爆竹“打非”办夜查部分案例
图文:曾元刚
数九寒冬,朔风劲吹,寒气逼人,这又是一个奇冷彻骨的冬天。呼啸而至的北风仿佛告诉人们传统佳节--“春节”将要来临。春节既是国人团聚喜庆的佳期,也是燃放烟花爆竹的旺季。为此,从2017年11月1日晚开始至春节期间,市“打非”办成立了夜间巡查组,组织精干力量针对本市相邻各县的交通要道进行深入巡查,工作效果非常显著。
2017年11月9日4时10分许,我烟花爆竹“打非”办工作人员在武冈西互通路段巡查时,查获一辆防爆车车牌号为:湘EB6317,驾驶员黄某强,车上随车人员向某麟,接应货物人员向某华。经查,车辆上运有:山虎牌20发笛音雷180件(每件6个)共1080个、志盛牌25发皇家礼炮58件(每件8个)共464个、25颐和隆牌25发皇家礼炮77件(每件8个)共464个。在查验其相关证照时,驾驶员及随车人员都提供不出《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证》,且驾驶员黄某强向工作人员出示了两份驾驶员姓名为“黄某强”的B2驾驶证。我办工作人员随即将防爆车辆及驾驶员、随车人员带至烟花爆竹“打非”办公室进行深入调查,黄某强承认其中一份B2驾驶证是伪造的,我办随即将黄某某及其相关材料移送到武冈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该驾驶员被处行政拘留10日。扣除12分并吊销其驾证,处罚金3500元,合并处罚共拘留20日。对随车人员向某麟,接应货物人员向某华各拘留10日。

2017年11月17日晚上9点40分左右,市烟花爆竹“打非”办在武冈市双牌街道巡查时,发现开心购物超市老板夏某某(女)储存非法产品:36发模压雷1个、48发响子雷11个、60发万事如意16个、28发震天雷81个、54发十全十美4个、36发荷塘月色13个、45发财喜临门3个、3千中炮40饼、4千中炮15饼。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三条、第三十六条的规定暂扣所有非法经营、储存的烟花产品。训诫当事人夏某某,吊销其营业执照。

2017年11月17日晚上10点50分左右,市烟花爆竹“打非”办在武冈市双牌街道巡查时,查处周某某驾驶江淮货车湘E48F19,非法运输皇家礼炮50件(每件8个)共400个、2千中炮50件(每件10饼)共500饼、2千5百响中炮50件(每件10饼)共500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该驾驶员周某某被处行政拘留10日。

2017年11月18日20时30分许“打非”办工作人员在武冈市双牌镇米山村路段巡查时,发现一辆江淮车,车牌号为:湘E7P891,经查该车驾驶员叫唐某,车辆上运有:颐和隆牌年年大发36发16件(每件8个)共128个、我家发大财25发27件(每件8个)共216个,且唐某未能提供出《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证》,随即将唐某及其驾驶的车辆带到武冈市烟花爆竹“打非”办进一步调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之规定,暂扣非法运输的烟花爆竹产品,对唐某依法处以行政拘留10日。

2017年11月19日19时50分许“打非”办稽查队员在武冈市邓家铺镇兰田村路段巡查时,发现一辆面包车,车牌号为:E7A078的面包车,行迹十分可疑。经查,驾驶员叫戴某某(身份证号:4326231967***27313),车辆上运有:三千响中炮46件(每件10饼)共460饼、3#大地红29件(每件10饼)共290饼,且车辆上没有《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之规定,暂扣其非法运输的烟花爆竹产品,我办建议对戴某某行政拘留7日以上。

安全大于天!不容半分疏忽!只有所有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储藏、运输等环节都做到合法、守法,我们才会过好一个欢乐祥和的春节。也希望部分人不要被金钱、利益蒙蔽了头脑,以身试法,切记莫伸手,伸手必捉!重任当头,我办将严格按照武冈市委、市政府“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继续坚持顶格处置的原则,精心组织和开展烟花爆竹“打非”工作,致力为武冈市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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