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具体时间?
自2017年5月1日零时起。
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具体区域?
三里亭变电站—南塔廉租房—银林木业公司—湘商产业园—塘富路—七里桥—新东中心小学—车站路—武冈大酒店—汽贸城—商业街—亿丰国际商贸城(原创洁物流园)—富田中学—城西加油站—红砖电站—原自来水公司—武威路加油站—原造纸厂—枯脚大塘(以上区域所包围的城市建成区,具体详情见禁炮区域图)。

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主要对象?
禁炮区范围内乡镇(街道)、市直机关、省邵驻武各单位、企事业单位、民间组织、人民团体、社会团体、社区、村(居)和个人。
单位及个人违反规定燃放烟花爆竹,如何处理?
(一)单位和个人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除责令立即停止燃放外,并处100元以上罚款,对尚未燃放的烟花爆竹,依法采取证据保全措施予以登记保存;
(二)还将通过武冈电视台、武冈新闻网、武冈公众信息网、手机报等媒体予以公开曝光。
机关单位或单位干部职工和家属燃放烟花爆竹的,如何处理?
(一)城区禁炮区内单位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除按规定对单位进行处罚外,每次扣除单位工作押金或财政拨款5000元,扣减考核分20分;
(二)城区禁炮区内单位院落及家属楼燃放烟花爆竹而无法查清燃放人员的,每次扣除单位工作押金或财政拨款1000元,扣减考核分5分;
(三)单位干部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和直系亲属及来其居住地的亲朋好友燃放烟花爆竹的,除按规定对个人进行处罚外,每次扣除单位工作押金或财政拨款1000元,扣减考核分5分。
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被单位、社区、执法人员制止或执法部门处罚后,仍继续燃放的,如何处理?
对制止、处罚后,仍再次燃放的,应再次从重处罚。
不满十八周岁未成年人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由谁负责承担罚款款项?
由其监护人负责承担罚款款项。
拒不执行执法部门处罚决定,如何处置?
(一)单位或单位干部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和直系亲属及来单位干部职工居住地燃放烟花爆竹的亲朋好友,违反本规定燃放烟花爆竹,拒不执行执法部门处罚决定的,对个人的罚款,由所在单位协助执行到位;对单位的经济处罚,已缴纳工作押金的,从工作押金中扣除,经济处罚不足部分及未缴纳工作押金的,由市财政局从财政拨款经费中扣除。
(二)村(居)民违反本规定燃放烟花爆竹的,拒不执行执法部门处罚决定的,由其所在社区或村(居)委会协助执行。协助执行不到位的,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通过什么途径向执法部门举报违规燃放行为?
用手机拍照或摄像取证后,向武冈市禁炮执法队办公室举报,投诉举报电话:0739-4561199。
举报有奖励吗?如何领取?
有。以取证方式制止、投诉的首位举报人,在举报查实后,可按每次200元的标准予以奖励。奖金可直接到市禁炮执法队办公室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