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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日开始,武冈城区禁炮,举报有奖!

武冈市政府网 武冈论坛 2017/4/26 9:26:08

5月1日开始,武冈城区禁炮,举报有奖!

接力棒

从2017年5月1日开始,武冈市城区范围内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我承诺:

我本人和家庭成员坚决做到!


守护蓝天碧水,从我们大家每个人做起!

建设美丽武冈,从身边每一件小事做起!


请全体市民接力!

总动员


武冈市城区禁炮工作动员大会 (肖鸣学 摄)

4月21日,武冈市召开城区禁炮工作动员大会。市委副书记、市长唐克俭强调指出,禁炮工作是群众呼声的体现,是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的需要,涉及范围广,各有关单位部门要坚定信心,群策群力,全面形成禁炮工作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做到宣传到位,措施到位,探索建立禁炮工作长效管理机制,有效减少噪声污染和火灾事故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创建文明城市和构建幸福武冈。

据悉,为有效减少噪声污染和火灾事故发生,营造干净、整洁、舒适的人居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湖南省实施〈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市人大第一届常委会第19次会议《关于在城区范围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决定》,经市委、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我市将于2017年5月1日起在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会上,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周玉祥做动员讲话,市领导向方雪、王小波、曾伟子、刘旭明、李跃平等参加,各部门单位、乡镇、街道办事处负责人递交禁炮工作责任书。(沈君华)

倡议书

全体市民朋友们:

每逢佳节喜庆和婚丧活动,人们都会燃放烟花爆竹营造气氛。然而燃放烟花爆竹不仅易引发火灾,造成人身伤亡事故和财产损失,还会带来空气污染、噪声污染等环境污染问题,危害广大市民的身体健康,也与我市生态文明建设和创建文明城市宗旨不相适宜。

为了让我们生活的家园空气更加清新、环境更加舒适,在此,我们倡议广大市民朋友,在城区禁炮区范围内不要燃放烟花爆竹,最大限度降低由燃放烟花爆竹造成的环境污染。

一、让我们一起行动起来,做不燃放烟花爆竹的践行者。市民朋友们要以身作则,严格遵守禁炮暂行规定,坚决做到不购买、不运输、不存放、不燃放烟花爆竹,采取贴春联、跳秧歌、联欢会、播放音乐等文明环保的方式欢度节日。

二、让我们一起行动起来,做不燃放烟花爆竹的监督者。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对在城区禁炮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的,将一律依法依规予以处罚。要号召、动员身边的亲朋好友共同抵制、劝阻、举报随意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共同维护良好的城市环境。

三、让我们一起行动起来,做不燃放烟花爆竹的宣传者。市民朋友们要积极宣传有关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政策规定,宣传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性,宣传创建文明城市的重要性,积极倡导低碳环保的喜庆和婚丧活动方式。

守护蓝天碧水,从我们大家每个人做起!

建设美丽武冈,从身边每一件小事做起!


武冈市人民政府

2017年3月30日

禁炮规定解读

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具体时间?

自2017年5月1日零时起。

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具体区域?

三里亭变电站—南塔廉租房—银林木业公司—湘商产业园—塘富路—七里桥—新东中心小学—车站路—武冈大酒店—汽贸城—商业街—亿丰国际商贸城(原创洁物流园)—富田中学—城西加油站—红砖电站—原自来水公司—武威路加油站—原造纸厂—枯脚大塘(以上区域所包围的城市建成区,具体详情见禁炮区域图)。

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主要对象?

禁炮区范围内乡镇(街道)、市直机关、省邵驻武各单位、企事业单位、民间组织、人民团体、社会团体、社区、村(居)和个人。

单位及个人违反规定燃放烟花爆竹,如何处理?

(一)单位和个人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除责令立即停止燃放外,并处100元以上罚款,对尚未燃放的烟花爆竹,依法采取证据保全措施予以登记保存;

(二)还将通过武冈电视台、武冈新闻网、武冈公众信息网、手机报等媒体予以公开曝光。

机关单位或单位干部职工和家属燃放烟花爆竹的,如何处理?

(一)城区禁炮区内单位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除按规定对单位进行处罚外,每次扣除单位工作押金或财政拨款5000元,扣减考核分20分;

(二)城区禁炮区内单位院落及家属楼燃放烟花爆竹而无法查清燃放人员的,每次扣除单位工作押金或财政拨款1000元,扣减考核分5分;

(三)单位干部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和直系亲属及来其居住地的亲朋好友燃放烟花爆竹的,除按规定对个人进行处罚外,每次扣除单位工作押金或财政拨款1000元,扣减考核分5分。

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被单位、社区、执法人员制止或执法部门处罚后,仍继续燃放的,如何处理?

对制止、处罚后,仍再次燃放的,应再次从重处罚。

不满十八周岁未成年人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由谁负责承担罚款款项?

由其监护人负责承担罚款款项。

拒不执行执法部门处罚决定,如何处置?

(一)单位或单位干部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和直系亲属及来单位干部职工居住地燃放烟花爆竹的亲朋好友,违反本规定燃放烟花爆竹,拒不执行执法部门处罚决定的,对个人的罚款,由所在单位协助执行到位;对单位的经济处罚,已缴纳工作押金的,从工作押金中扣除,经济处罚不足部分及未缴纳工作押金的,由市财政局从财政拨款经费中扣除。

(二)村(居)民违反本规定燃放烟花爆竹的,拒不执行执法部门处罚决定的,由其所在社区或村(居)委会协助执行。协助执行不到位的,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通过什么途径向执法部门举报违规燃放行为?

用手机拍照或摄像取证后,向武冈市禁炮执法队办公室举报,投诉举报电话:0739-4561199。

举报有奖励吗?如何领取?


有。以取证方式制止、投诉的首位举报人,在举报查实后,可按每次200元的标准予以奖励。奖金可直接到市禁炮执法队办公室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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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uakaiwus_GO9M8

城市禁止放烟花爆竹,为什么农村就不禁止放烟花爆竹呢?

8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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