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武冈市联合调解委员会成功调解一起扣押货物近20年的纠纷
近日,武冈市联合人民调解委员会成功调解一起扣押货物近20年的纠纷,为当事人挽回了经济损失。
1997年潘某等四人合伙承包了市百纺公司批发部,1998年四位合伙人相继退伙,由潘某一人承包了该批发部,在承包批发部之前,为了盘活批发部的经营、发放职工待遇,潘某以单位与个人的名义,先后向银行、信用社及个人借款,借款后偿还了部分款项和利息,仍欠银行和信用社的本息未还。1998年,借款单位银行和信用社相继於1998年、2003年向市人民法院提起借款合同之诉,市人民法院作出了书面判决,并封存、扣押了潘某承包批发部后所进的货物,至所扣押的货物因扣押时间太长基本不能利用而做废。于是,双方在市百纺公司批发部改制时发生纠纷。
2016年11月16日,潘某向市联合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委员会受理后,组成调解小组通过询问双方当事人、调查走访知情人、组织人员对市人民法院扣押的货物进行了清点、请示汇报市改制办并多次召开现场会,充分讨论;同时调解小组多次与双方当事人充分沟通、协商和调解。
4月14日,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协议:市百纺公司批发部一次性补偿潘某因货物被扣押产生的损失费、诉讼费、个人偿还银行和信用社的本息、房屋修缮费等所有经济损失费。
至此,一场历时近20年的扣押货物纠纷终于得到圆满解决。(刘和平 柳绿林 唐子林 王益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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