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9日,备受社会关注的湖南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李姓老板逾2个亿的债权债务与股权转让协议在武冈市司法局调解人员的努力下终于成功签订并经人民法院司法确认。至此,今年8月以来在该市新发生的6起重大复杂矛盾纠纷全部调处成功。
近年来,武冈市在创新推行“三级筛选式”调解模式、人民调解公众评价、重大矛盾纠纷区域协作、代表、委员调解监督机制的同时,着力提高调解员技能,特别是在重大复杂矛盾纠纷调处中,“四力并举”,严防矛盾纠纷激化。一是力排法理外因素干扰。针对事故死亡类纠纷调处中“漫天要价”之风,明确法律依据、赔偿标准和各方责任划分,排除“意气”干扰,做到讲法律,重事实。二是力避节外生枝事件发生。重大矛盾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往往带有较强的恩怨色彩和仇视心态,为避免冲突、激化矛盾,突出“背靠背”方式,由调解人员分头在双方间搭桥斡旋,用“零”距离营造和谐;同时灵活掌握调解节奏,采取“冷处理”和“乘热打铁”的交替策略,确保“又稳又好”。三是力防别有用心者煽动。严格审查纠纷代理人资格身份,引导鼓励双方委托律师参与调处,杜绝煽动闹事因素,突出直系亲属或利益最为攸关人员在调解中的的主导性作用,摆正其他参与人旁听位置,防范主配角颠倒;澄清纠纷事实真相,畅通法律援助渠道,尽力压抑煽动鼓惑的空间。四是力邀村组干部、家户长参与调解。村组干部、家户长与当地群众长期接触,了解民情、民意,当事人易接受他们的劝导和解释,因而在调解时邀请他们全程参与,能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据统计,1--8月,武冈共调处各类社会矛盾纠纷1143起,调处成功1121起,成功率98%,其中重大复杂矛盾纠纷72起全部调解成功,全市无因民间纠纷激化引起的民转刑、非正常死亡、群众性械斗和集体性上访事件。 (陈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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